| 江永县酒管执法检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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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9 16:45 文章来源:江永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4月16日,为规范酒类市场,维护酒类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永州市商务局组织商务执法人员对江永县的酒类市场进行了一次集中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是进一步加大普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力度,增强酒类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这次活动中,重点检查了江永县酒类批发商、零售商、超市等经营场所,以落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随附单》的使用为契机,要求凡从事酒类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自觉使用《随附单》,真正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品进入市场。
检查中发现,一些大的酒类批发单位,对这两项制度落实得较好,但一些小经销商还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付单制度的酒类经销商下达了《酒类流通管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检查中还发现,有少数商家存在销售假冒酒行为,共查出假冒五粮液、茅台、酒鬼等名酒29瓶,无中方标签洋酒5瓶。县商务局将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对销售假冒酒的经销商依法进行处理。
江永县商务局今后将逐步建立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酒类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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